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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卖了,员工有赔偿嘛?

2022-05-06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卖了,老员工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以年为单位,每增加一年,支付一月薪资。6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月。

如果是劳动者的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在其所在地的员工平均薪资的三倍以上的时候,此时按照三维平均薪资进行支付,上限为12年。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的月薪资,距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进行计算。

由于合同所规章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当发生了公司转卖的现象,属于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单方终止合同属于违约的一种。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1、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

2、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如果原公司要裁员,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

3、按照每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章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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