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领养的孩子能够上户口,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要求并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领养的。未办理领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领养登记,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提交证件和材料:凭领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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