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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户口不迁可以分户吗?

2022-08-19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后可以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照判决、调解书或离婚证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分户。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户口不迁如何处理?

离婚后,户口不迁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离婚后户口可以选择迁入一方或者保留原户籍。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办理迁移证明或者分户手续来实现户口分离。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咨询相关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分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离婚后户口迁移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最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离婚后户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结语

离婚后户口问题的处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可选择迁入一方或保留原户籍。双方如达成协议,可通过迁移证明或分户手续实现户口分离。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派出所咨询相关政策,并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分户。需注意,不同地区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处理方式,确保离婚后户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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