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
根据《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在1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要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在原预订航班离站时间后4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应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由于旅客拒绝上、下机造成的航班延误时间,不计入承运人原因造成的累计延误时间。
法律依据:《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第一条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在1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要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在原预订航班离站时间后4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应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由于旅客拒绝上、下机造成的航班延误时间,不计入承运人原因造成的累计延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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