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纠纷中的应对方法和政府部门提交给法院的材料,以及可以执行强拆的机关。政府应依法履行程序,否则强拆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在强拆问题上中立,取消行政强拆可能促使政府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由法院裁决是否强拆,行政部门不再具决定权。
法律分析
一、如果企业被强拆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被强拆可以采取得方法有: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二、强拆纠纷中政府部门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2、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给予被拆迁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给予被拆迁人的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
3、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三、可以执行强拆的机关有哪些?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上述材料便是政府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向当地基层法院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法院会立案受理。值得注意:尽管行政机关依法具有强拆的权力,但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之中没有依法履行以上程序,那么也将导致强拆行为违法。
人民法院不是房屋征收的当事人,立场相对地来说中立、超脱,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也更严格些。有专家分析,取消行政强拆,客观上会使政府尽量减少申请强制拆迁,努力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结语
在企业被强拆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处理,如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报警求助、要求立案侦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政府部门在强拆纠纷中应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等。可以执行强拆的机关包括地方政府、人民法院和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然而,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程序,强拆行为将被视为违法。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保持中立立场,取消行政强拆可能促使政府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并由法院作出强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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