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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否还可以起诉财产争议?

2023-04-17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并经法定程序生效,相关财产分配权利义务即确定,双方不得再就财产分配问题进行诉讼或复议等争议解决程序。但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起诉财产争议:一、协议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协议书制定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如虚假、错误、欺诈等情况;三、协议书生效后出现新情况,导致财产分配不公平、不合理,并经当事人协商不成解决的情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后,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的处理办法。离婚协议书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或者依照法定程序公证后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处理财产关系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撤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复议程序要求重新分配已经约定分配的财产,但当事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配已经约定分配的财产:(一)离婚协议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二)离婚协议书制定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的;(三)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专属于一方的财产发生变化,导致财产分配不公平、不合理,并经当事人协商不成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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