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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

2021-05-03 来源:乌哈旅游

一、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

年休假工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并不意味者劳动者在仲裁时,只可以要求1个年度的年休假工资。根据对年休假工资支付时间和时效的分析可知,劳动者在任何时间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时,由于其上一年度年休假工资应当在上一年度最后一日由单位支付,故至诉讼时未经过1年的仲裁时效;而对于本年度的年休假,其依法有权主张,亦未经过仲裁时效。故劳动者在任何时间提起仲裁,其有权要求的年休假工资,应当为上一年度的年休假和本年度的年休假,即最长为两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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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休假工资该怎样计算

年休假工资怎么计算:(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三、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及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l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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