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不能更改。因在拆迁之前开发商已经与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该协议也已在房管部门备案。新房的所有人只能是经过备案的被拆迁人。但是如果通过关系,花点钱也不是绝对不行的。变更一的是,先找开发商联系,在通过开发商到房管局变更登记。如果只有一套房容易些,两套房以上同时变更到同一人的名下也容易。如果分别变更多人名下是绝对不行的。那只能属于二手房交易,是要纳税的。
拆迁安置补偿房的户主的变更,不像一般的房屋买卖,或者是房屋赠与的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简单,只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是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上面的签字人来亲自办理,然后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之后,五年之后才能够转让。
办理流程,最好就是先去拆迁处办理申请拆迁和备案,将准备过户的人登记在案,然后按照过户的流程,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约,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期间不能进行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拆迁安置房的协议怎么更改名字
拆迁安置房的协议不能更改名字,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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