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给对方探视权的后果是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如果其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监护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合法吗?
不合法,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视子女的,如果抚养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当然,一般来说,离婚争议解决后,一般除非必要是不会诉至法院强制行使探视权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跟对方进行沟通,还可以跟对方家里的老人沟通,借以获得支持。
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三、探视权怎么样强制执行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而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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