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下来前改名需先办理房产证且还清房贷、撤销抵押。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产权人信息应与购房合同一致。特殊情况下,如购房人死亡或改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变更、房屋坐落变更、房屋面积变更、房屋分割合并等情形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证书、变更事实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办下来前改名
房产证在未办理出来之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能过户或更名的。需要先将房产证办理出来,且房贷已经还清,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1、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信息,填写的人名及数量与购房合同应完全一致。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一致。此处的特殊情况,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上某个购房人,在办证时已经死亡了。二是合同上某个购房人,在办证时已经经公安部门同意,改名字了,例如原先叫张三,现在这人改名叫张四。
为了证明发生改名字的合法性,办证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补充资料:亡故的,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它那份额的财产(特指房产)的继承协议书,协议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改名字的,要凭户口本上记录——“姓名”与“曾用名”所载。
二、相关规定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结语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产证办下来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办理房产证,还清房贷并撤销抵押。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应与购房合同一致,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一致,如购房人已故或改名字。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补充资料,如死亡证明和继承协议书,或凭户口本上的记录证明改名字的合法性。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需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变更事实的材料等必要材料。以上是办理房产证变更的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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