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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房屋是否共有

2020-05-13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买或者在结婚前就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不会因为一方的结婚而发生权属的变化。

第二,夫妻一方虽然在婚内购买了房产,但是购买该房产的房款来自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使用的是自己婚前的房产出售所得的房款,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在婚内购买的房产,依然属于一方所有。

第三,夫妻双方虽然是在婚内购买的房产,但双方有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人所有,此时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夫妻一方虽然在婚内取得了房产,但房产来自于他人的赠与或者是继承取得,只要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写明房产只给一方的,该房产就只归被指定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产权归谁

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内购房所用资金全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支付了全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依然归于出资一方,属于婚内个人财产,若按揭买房,首付款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屋产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旦离婚首付款出资部分还是要从共同财产中扣除。

二、如何离婚房产分配?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或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或虽为一人出资,但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这些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要均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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