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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

2020-01-23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近年来,我国网约车行业历经了“政策放任”、“严格控制”、“谨慎规则”、“规范发展”四个发展阶段,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规范行业发展。我国部分省市也陆续发布了相关政策,本文将对国家层面、地方层面网约车政策的重点内容及发展目标进行深度解读。

法律依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编制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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