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该表。2、再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3、然后再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4、接着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5、最后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可以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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