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经营执照、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证件被别人拷贝了,除盗用需要向公安机报案和发证机关报失作废向社会公布外,因业务需要对方无恶意的拷贝,应在拷贝文件中附件中注明使用范围和时效等申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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