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在交契税前把一套卖了,第二套房的契税统一按照房产评估价格的3%交纳,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向契税征收机关进行缴纳。交契税的条件:契税的交纳以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变动为前提,其发生时间是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交纳期限为产生纳税义务的10日内。契税的作用:通过征收契税的行为由税务机关以政府的名义对房产交易进行管理,完税后税务机关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系产权转移的凭证;以此保障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非法资产转移、侵害个人财产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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