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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隐名股东提起诉讼?

2022-10-25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登记对善意第三方具有公信力,即使登记内容有瑕疵,也应保护第三方利益。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为实际股东对抗善意第三人,隐名出资不实的,善意债权人可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未知登记内容或相信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则登记无对抗力。

法律分析

1、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以登记不实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登记是股权的公示方法,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应赋予其公信力,即使该登记内容有瑕疵,对信赖该内容的第三人也应加以保护。因此,善意第三人因与显名股东的债权债务扣押隐名投资的股权,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隐名出资不实的,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隐名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东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2、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晓登记的,或相信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的,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能以实际的登记予以对抗。原则上,登记事项公示之后,具有对抗力,即对于某种权利的内容,可以向第三人有法律上的主张的效力。但是,登记的对抗力不是绝对的,也有例外。如果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晓登记的内容,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能以实际的登记予以对抗。

拓展延伸

揭开隐名股东的面纱:诉讼是否可行?

隐名股东的身份隐藏在公司背后的面纱之下,给诉讼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要确定是否可以对隐名股东提起诉讼,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和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确认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是否允许隐名股东存在,并确定其权益和责任。其次,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揭示隐名股东的真实身份,这可能涉及到调查、取证等手段。最后,要评估诉讼的可行性,包括考虑证据的充分性、法律规定的适用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对隐名股东提起诉讼并非易事,需要充分的准备和法律支持,以确保诉讼的可行性和成功性。

结语

在公司股权登记中,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不得以登记不实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登记作为股权公示的方式,应受到信任并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隐名股东以自己为实际股东对抗善意第三人,或者显名股东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对抗善意第三人,都是不允许的。然而,对于那些有正当理由未知晓登记内容或相信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的第三人,登记的对抗力可能存在例外。揭开隐名股东的面纱并对其提起诉讼是具有挑战性的,需要充分的调查和法律支持。因此,对隐名股东提起诉讼需要详细的准备和评估,以确保诉讼的可行性和成功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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