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醉驾 在 刑法 上叫做 危险驾驶罪 ,即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应该说醉驾只要符合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应该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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