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应协商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支付,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判决。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探望对子女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权,待情况消失后恢复。因此,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中止对方探望孩子,直到情况消失。
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所以,你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与抚养费,并中止对方看望孩子知道中止事由消失为止。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保合理的抚养费分配?
离婚后,确保合理的抚养费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婚姻法和民法等,以便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协商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调解员的意见。此外,收集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子女的生活费用等,以便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抚养费分配决定。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以确保最终的抚养费分配结果公正合理。
结语
离婚后,合理的子女抚养费分配至关重要。双方应了解法律法规,积极协商解决分歧。如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并收集相关证据。最终,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持冷静和理性,确保抚养费分配结果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