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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有哪些义务?

2023-05-09 来源:乌哈旅游

我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除控股股东外,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的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的区别

提名不同(一)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二)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持有股份不同(一)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二)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控股股东条件

控股股东条件: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二)在技术能力、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营销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三)具备对期货公司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对期货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具有妥善处置的能力;(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六)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 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 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七)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 3 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八)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等入股期货公司;(九)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十)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十一)近 3 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十二)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三)近 3 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十四)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十五)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十六)信誉良好,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 3 年的情形。风险提示:存在非金融企业为期货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情形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指导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控股股东能否决定解散公司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4、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一般是公司的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般占有公司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上,所以控股股东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诚信的义务。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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