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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2020-06-11 来源:乌哈旅游

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

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

第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

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

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分包商来完成。

如果,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包部分工程,可以向其发包部分工程,但其必须通过竞标取得。

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

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二、承包工程有效吗

无效。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法律不允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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