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证一般是在办理后的2-3个月就发放,若是超过这个时间就有可能是因为房子没有批示属于私建、房子超出批示设定建设房屋面积、农业用地上违法建房、新宅基地上建房而老宅基地没拆除等等情况,这些房子都是无法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只要按照流程进行了农村房屋的确权之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完成了确权的相关审批,还没有拿到农村房屋确权证,那么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一、农村房产证是什么?
农村房产证是指购房者在通过交易,取得房子合法权益时,可依法对所购的房子行使收益、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证件;也就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子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子所有者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子的凭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子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农村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1、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子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子测绘报告、申请房子所有权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村民住房,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申请房子所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2、办理流程: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1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较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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