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有效的话,是不能不给继承的,但如果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不履行义务,是可以不给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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