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满勤是22天。规定周休两天。
所以休息时间为52*2=104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满勤是指当月规定的休息日而从未休息缺勤的称满勤。满勤奖是一种公司福利,是企业为了鼓励和刺激员工的出勤积极性而设立的一种薪水制度。
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其它情况,如果是2天的话,算成月份,则为2/30=(1/15)月(按每月为30天计算),所以要计算这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将这两天的工资加进工资总额中,这一个月不能算成整月,只能算成十五分之一月,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可以省略不计的。
满勤奖是规定如下:
1、当月有旷工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2、当月有请假行为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3、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迟到和早退合并计算),不予享受全勤奖;
4、离岗、溜岗、串岗超过规定的时间,累计三次以上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5、当月未打卡累计三次以上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6、新进员工未满一个月,当月未做满整月的离职人员(包括自动离职、辞职等),未按规定离职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7、其他处罚涉及的要求取消此福利的通告。
综上所述,满勤是每个公司自己设立的,各个公司设立的要求及支付标准都不一样,属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是合理的,不违背法律法规就是可以的。迟到扣不扣全勤奖,扣多少全勤奖,都以公司订立的考勤管理制度约定的来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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