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需要遵循《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县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或者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者已享受实物分房,或者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以及因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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