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窃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有何区别

窃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有何区别

2021-08-02 来源:乌哈旅游

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的区别:

1、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之间犯罪客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而且还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民财产权,属单一的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也不同,盗窃罪主要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诈骗罪主要通过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即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通过冒用信用卡的情形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也处于主动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