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根据《企业破产法》,工人工资和福利应优先用破产财产清偿,其次是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如还款不足则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工资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宣布破产,工人工资应当用公司破产财产优先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保障与维权措施
企业破产对员工工资的保障与维权措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支付可能会受到影响。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首先,员工的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企业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应首先得到支付。其次,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向破产企业的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在面临企业破产时,应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加强法律意识,提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企业破产对员工工资的保障与维权措施是重要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员工工资应优先清偿,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员工平均工资计算。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政府设立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经济补偿。及时联系劳动部门,了解权益和维权途径,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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