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保护期限是一个专利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发明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
专利受理指的是专利申请被受理,而专利授权则是专利申请已经审核通过并授予专利权。专利受理不等于专利被授权,专利被受理只是获得专利授权的第一步。一般来说,自申请人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后,专利局对申请文件及发明内容做一个初步的判断,看有没有缺少什么必备文件啊,看看发明的内容有没有对应申请的专利类型啊之类的。如果一切符合要求,那么大概在递交申请后的一个月左右,专利局就会下发受理通知书,上面记录了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这时仅仅表明,专利申请获得受理,准备进入下一步审核。
二、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的条件有哪些
1、新颖性。该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专利申请有什么条件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并记录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力,与申请日前现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
3、实用性,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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