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立合同人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按合同上面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如果印花税额不足1角的,免印花税,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数四舍五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 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 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 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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