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主要有: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内地居民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其他材料。
一、护照可以结婚登记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不能持护照办理结婚登记,但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可以。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了需要出示上述材料外,还要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华侨可以出示本人的有效护照,而不用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外国人可以出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离婚后复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离婚后复婚手续有三个步骤。
具体如下:内地居民需提供:
1、男女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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