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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共同财产么

2024-04-20 来源:乌哈旅游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一、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是归谁的

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如下:

1.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而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均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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