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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