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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保证方式约定不明

2021-08-07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一)一般按照以下原则:,1、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2、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推定不出一般保证责任的,视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民法典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担保公司担保费通常并不固定,主要由风险大小决定,不同贷款产品、不同条件借款人的担保费通常不同。当然,不同担保公司收费也有差异。通常无抵押贷款的担保费是最高的,因为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仅凭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担保费更高。如上图所示陆*所的贷款,由**集团旗下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月担保费为借款总金额的1.9%,因借款人每月偿还本金,而每月担保费按总额收取,因此实际担保费是高于1.9%/月的。**公司一年期现金贷款担保费为0.53%/月,比陆*所更低,不过**公司每月服务费率较高,通常在1%左右。抵押贷款担保费,根据借款人条件不同差异也较大,不过以年担保费率3%-5%居多,远低于以上的无抵押贷款担保费。而公积金贷款类低风险贷款,担保费更低,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年担保费率都在千分之一以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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