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文字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需注意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聊天记录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和证据链要求。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用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证据需要进行认定的,由当事人提供,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认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数据应当符合涉及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三)能够确定电子数据与文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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