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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社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0-05-30 来源:乌哈旅游

单位交社保的法律规定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单位应该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这是单位在社保的户口。(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

2、办好社保登记证后,在社保局就知道应该怎样给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了,工作人员会按不同的社保项给各种表格.回来后向劳资索要填报数据。

3、如果有的员工以前在别的单位有社保,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转移单,以便使员工原有社保转移到你单位。

4、缴纳社保不能挑着上,必须(也只能)五险全缴。

缴费金额按工资总额算,大约为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34%,个人缴纳个人收入的11%.各地也许略有区别,但不会差很多。

一、交纳社保的原则是什么?

1、保障性。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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