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受理,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失踪超过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决是否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需有送达回证,被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另外,《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也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夫妻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一方失踪,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就不会去管,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法院根据事实、证据的情况,判决是否离婚。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结语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方式,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均视为送达。在规定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情况下,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另外,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需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以确认收到日期,该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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