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交通肇事案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其取保候审,所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经公安机关同意,即可取保候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力,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交纳保证金的,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分别作以下处罚:(一)对于违法情节较轻,不需逮捕,允许再次取保候审,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是提出保证人;(二)对于违法情节比较严重,变更为监视居住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每个具体案件的期限,则要根据案情的需要,或更短期限即可办结,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收监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检察院取保候审开庭后,只要不违反规定不犯罪,就不会变更强制措施,要等法院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内容进行执行。但是,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会被收监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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