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分别为: 1、 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等; 2、 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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