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
1、如果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的,将按2万元计算。
2、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或公有现住房,又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二、根据房子的价格计算
1、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8成,这个额度主要针对的是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7成,用于购置第二套或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意: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应不高于房子总价与房子补偿金的差价。
三、根据借款人的经济能力计算
1、借款人为单身状态,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额度=[(借款人全部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供]×贷款期限
2、借款人已婚,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额度=[(夫妻双方全部月收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供]×贷款期限
注: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四、根据贷款高限额计算
关于贷款高限额各地的规定都有所差异,购房者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数额,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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