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的。按上班的天数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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