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程序(可由1名交通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1、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3、制发当场处罚决定书;
4、备案。
(二)一般程序:
1、受案;
2、调查取证(询问、检查、收缴、鉴定);
3、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4、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5、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
6、复核;
7、决定处罚;
8、执法处罚决定书。
(三)听证程序:
1、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2、接受听证申请;
3、送达听证通知书;
4、组织听证;
5、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
6、转入一般程序。
一、一般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石家庄律师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3、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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