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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2020-03-09 来源:乌哈旅游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所需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

一、企业破产股东能拿回投资吗

总的原则是,股东投资要在以下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方可进行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有剩余资产,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破产了企业的罚款怎么去处理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

依次序清偿根据破产清偿顺序和财产情况来确定,处罚决定已出是要交的,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去交。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破产清算资不抵债员工有赔偿吗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员工有没有赔偿看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因此,破产清算中资不抵债,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财产,需要支付的是职工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但不包含破产给员工带来的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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