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的稿酬所得并不属于劳务报酬,而是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会计、法律、咨询、讲学等项劳务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如下: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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