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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建房会被强制拆除吗

2020-08-21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农村的违建如果限期自行不拆除,可以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违建当事人如何认定呢

一般情况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的范围、内容施工建设而成的建筑会被认定为违建,行政机关对于此类建筑一般会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违建房屋归谁管违建房屋需要哪些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为国土资源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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