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规定,如不随传唤到案、不报告变动、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监视居住或逮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限制其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从事特定活动,并保存其出入境证件。违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其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采取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法律分析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在公安机关传唤时做到随叫随到,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没收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拓展延伸
长时间取保候审后被传唤,案情有何变化?
长时间取保候审后被传唤,案情有何变化?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已经取保候审长达11个月,然而最近被传唤,引发了广泛关注。案情的变化可能涉及多个因素。首先,可能是新的证据或线索出现,导致调查机关重新审视案件。其次,案件可能涉及多个嫌疑人或复杂的犯罪网络,需要更多时间来获取证据和调查。此外,法庭可能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条件产生了疑虑,需要进一步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案件的进展也可能受到法律程序、法官的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哪种情况,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机关,并根据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系列的义务和责任需要遵守。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按要求随叫随到,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没收保证金、责令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于长时间取保候审后被传唤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案情变化、新证据出现、复杂犯罪网络等因素。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应积极配合调查机关,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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