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保卡激活后异地参保显示结算失败原因有以下情况:
1、社保卡未在医保系统设置;
2、社保卡异地就医医院设置不准确,未能准确设置异地就医医院;
3、医保系统人员信息与社保卡信息不符;
4、社保卡未在社保卡管理系统激活,制作社保卡时,社保卡管理系统未将制做好的社保卡激活。
医保卡激活后异地参保显示结算失败处理方案:
1、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局进行异地就医设置;
2、通知参保地医保局重新设置就诊医院;
3、到参保地的医保局进行医保的参保信息修改并重新对社保卡信息上报;
4、需要原制做该社保卡的经办机构处激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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