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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2020-01-01 来源:乌哈旅游

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如果有在合同约定好是多少的话,并且是在规定约定服务期的竞业禁止的条件下劳动者才需要缴纳违约金,但是它的数额是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培训的时候的费用。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3、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其次,劳动者违反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一、劳动者在特殊期间支付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用人单位对员工实施了名副其实的专业技术培训,能够出具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票据;

(2)用人单位与被培训的员工订立有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3)被培训的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辞职。

2、劳动者支付竞业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有竞业限制的条款,并在劳动者辞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原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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