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和医保卡的钱不是混一起,而是有各自的账户。参保人员按要求缴纳社保费用以后,一般会有两个个人账户,分别是个人医保账户以及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资金也是独立的,各有对应的用途。如果用户持有社保卡的话,其实是不需要再办理医保卡的。毕竟社保卡不仅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还能够凭卡就医看病,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而医保卡是只可以用于在定点医院、药房就医拿药的。由此可见,社保卡具有医保卡的功能,它的功能比医疗保险卡更齐备,而医疗保险卡功能的是比较单一的,因此社保卡是完全可以替代医保卡的。并且就算用户同时拥有社保卡和医保卡也是没办法同时报销的。
若社保卡丢失,客户可以第一时间拨通个人社保全国统一人工客服电话进行报失,又或是前去社保卡服务站进行报失,预挂失的周期时间为10天。挂失成功后再通过如下两种方法进行社保卡的补领:
1、线下办理:用户需个人持个人身份证件前去社保卡所在城市的社保办理服务厅申请补领新卡;
2、在线办理:登录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官网,找到用户的社保卡模块,点击“卡补办”,上传身份证照片,并根据需求填写新卡的接收地址,可以选择邮寄到付或从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获取两种方式。
社保卡怎样更新换卡?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要携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2、填写相应的报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相关窗口受理补办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对应的社保卡工本费(35人民币),交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领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社保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45日内进行印制工作;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补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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