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岗职工可以理解为提前退休吗
1、提前退休和是否是下岗工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下岗职工分两种情况:
(1)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而且这类人员的单位还需要按月为下岗职工支付最低基本生活费,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2)被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转为灵活就业人员。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二、退休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退休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到人社退休管理部门自行购买退休证;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把退休证上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3、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退休人签字确认领取;
5、把退休证发放给退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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