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公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示免除或减轻责任等条款,并按对方要求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理解或注意重要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分析
订立合同时采用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相关条款,如免除或减轻责任等与对方有关的条款。当对方有要求时,应对该条款进行说明。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能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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