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因为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劳动者伤残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于工伤事故导致,因而应该给予伤残劳动者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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